汽车智能化时代,安全标准亟待细化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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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此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加强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和汽车软件在线升级(OTA)管理。
近年来,随着汽车智能化革命的不断深入,OTA早已渗入智能汽车的方方面面,是保证智能汽车“常用常新”的基本手段,而且OTA技术还被普遍用到了汽车召回领域。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实施远程升级(OTA)召回6次,涉及车辆117.3万辆,同比增长32.2%,OTA逐渐成为汽车召回实施的重要方式。
但随之而来的是,“OTA”和“召回”之间的界限也开始模糊。从去年12月以来,特斯拉曾在美国和中国市场发起了4次超百万辆规模的召回事件,均是通过OTA形式解决。
对此,上述征求意见稿对车企OTA进行了更详细的规范,要求企业在备案完成后,才能开展OTA升级活动,涉及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应在备案前向工信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开展备案评估与监督检查,规范OTA升级应用方式,避免企业通过OTA升级隐瞒车辆缺陷或规避责任。采用OTA升级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召回计划,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
在智能汽车领域,另一大热议的话题便是智能驾驶。有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搭载L2级智能驾驶的新乘用车渗透率达到47.3%,比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更高。但与此同时,智能驾驶安全事故频发,相关的安全性问题引来了更大的市场争议。
为提升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水平,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组合驾驶辅助准入管理、深化组合驾驶辅助沙盒监管、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等。
对于车辆辅助驾驶功能,征求意见稿指出,车企要加强产品安全设计、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确保控制策略合理、合理设计人机交互方式、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
在汽车发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失效、超出系统边界导致功能退出、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车辆发生碰撞、远程控制等安全事故后,车企应该根据有关要求向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工信部加强事件事故报告分析和研判,及时优化调整准入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则是加强事故深度调查和缺陷研判,强化汽车产品安全与召回监管。
在汽车智能化时代,很多标准都处于空白状态,亟待细化和更新。6月21日,工信部公布了《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其中便提到,要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标准研制力度,推动整车信息安全、软件升级、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自动驾驶通用技术要求、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数据通用要求、LTE-V2X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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